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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帮”收取“保护费”

众商家敢怒不敢言
2000-04-16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当张勇、许林、王能、张乾、孟庭风(14岁系化名)等几个十多岁的“娃娃”又来到成都市茶店子紫云路一带向商家收取“保护费”时,被巡警当场抓获。令民警们不解的是,众商家怎么甘愿长期忍受这帮“娃娃”的抢劫、敲诈而不报警呢?

就在几人被捕时,居然有商家叹息说:“这下我们可糟了……我们不想报警,因为把他们抓进去顶多三、五天就放出来,他们会来报复的,我们以后的日子更不好过。”

据张勇交代,强收商家“保护费”的行动是由20多岁的余军在背后操纵,而他是余军手下的一个小头目,主要负责召集社会上的一些闲散人员在茶店子紫云路一带具体实施行动。

1999年8月,张勇同王能在成都市八一路一烟摊买烟时,借口老板卖的是假烟,威胁、恐吓女老板要其赔偿数百元损失费。10月份,他们又来到该烟摊,质问女老板:“上次卖给我们假烟,你准备咋个办?”女老板“低估了这几个娃娃的胆量”拒绝给钱,几人洗劫并砸毁了烟摊:“不交钱,以后就别想在我的地盘混饭吃!”同年11月,张勇、许林、王能3人在花照二队打游戏机时输了20元钱,便强行要老板吴某退钱。吴某当时没把这几个“崽崽”放在眼里,不料几分钟后,一伙人就冲进游戏室捣乱,吴某提出愿赔300元了事,但最后被几人敲诈了800元“保护费”。

2月19日,这伙人来到紫云路的一家面包房砸毁店铺后,强收了100元“保护费”。随后又来到附近一家豆花饭店强收500元“保护费”。2月20日,几人两次来到紫云路某干杂店向杨某强收100元“保护费”。这一带开店做生意的商家均无一逃过“劫”难。众商家的软弱,使这帮十来岁的抢匪们频频得手,每次“保护费”耗尽后,几人便又向商家征收。

张勇等人在被捕后称,因为他们知道茶店子紫云路一带的商家都是各自为政,互不团结,出事后也是各顾各的,胆小怕事,更不会互相帮助,所以敲诈起来很容易得手。而数十户商家则认为,就算报了警把这伙人抓了,也不过三、五天就放出来,“以后日子会更难过,给点钱买个相安无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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